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(字乐天,公元772—864年),祖籍太原,后迁居下邽(今陕西省渭南县),出生在河南省郑县。二十八岁(贞元十六年,公元800年)中进士,三十岁中“拔萃”甲科,任秘书省校书郎,三十四岁应“才识兼茂明于体用”科的考试,以第评弹四名入选,任盩厔(今陕西省周至县)县尉。后任翰林学士、左拾遗等职。元和十年(公元815年),宰相武元衡、御史中丞裴度被刺,武身亡,裴重伤。白居易因上疏请速捕贼,得罪了当政者,被贬为江州(今江西省九江市)司马。元和十三年,白居易得到朝中要人的援助,升为忠州(治所在临江,即今四川省忠县)刺史。以后又曾任主客郎中、知制诰、杭州刺史、苏州刺史、太子少傅、刑部尚书等职。晚年寓居洛阳,号称“香山居士”,人称“白香山”。曾著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七十一卷。
白居易是继杜甫以后唐代又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。现存诗近三千首,不仅数量为唐代诗人之冠,评弹而且有许多传世的名篇。白居易恰好生活在“安史之乱”以后唐王朝走向崩溃的历史时期,他自己从入仕到被贬为江州司马一段,在政治上都是积极进取的,曾写出著名的《策林》七十五篇,针对当时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教等方面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改革意见。在诗歌理论方面,白居易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(1),故这些诗能紧密地结合现实,抨击当时的腐败政治,揭露了当时的黑暗现实,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贫困生活和悲惨遭遇,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。白居易在艺术上是一位勇敢的革新家,他与元稹等提倡的“新乐府运动”,乃是唐代诗歌创作中的一次成绩卓著的革新运动。他还写下了《新乐府》五十首和《秦中吟》十首,代表了新乐府运动的最高成就。白居易的诗形象鲜明、平俗易懂、自然流畅,形成了自己的诗歌风格,不少诗歌还具有民歌风味评弹,很受人民群众的欢迎。
白居易又是一位精通音律的大诗人,他的音乐、舞蹈诗的数量之多,冠居唐代诗人的首位,其艺术成就评弹堪称第一。在白居易众多音乐诗中,竟也隐藏着许多音乐美学观点,大都散落于白居易的音乐诗及《策林》中,笔者就其音乐生活及其音乐美学思想,窥探一二,以示抛砖引玉,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。
音乐,在白居易的评弹生活中,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。他曾以“酷好三事(诗、酒、琴)”来概括自己的一生,由此可以看得出,白居易对音乐(特别是对古琴)是评弹十分钟爱的。有诗为证:本性好丝桐,尘机闻即空。一声来耳里,万事离心中。清畅堪销疾,恬和好养蒙。尤宜听《三乐》,安慰白头翁。——《好听琴》
这是白居易的一首著名的论乐诗,诗中一开始就说明了喜爱音乐(丝桐:琴的别称,这里泛指音乐)乃是他的“本性”,有了音乐就能“万事离心中”,听到了音乐就可以忘掉人世间的一切烦恼和忧愁,尤其是“听《三乐》”,诗人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思想,寄托了自己的情感,寻到了一丝安慰。